饭店别因“筷子费”让自己寸步难行 P!VePm
李先生向记者反映,正月初五晚上,他在文艺路十字附近的三原老黄家饭店订了两桌饭,总共17个人,结账时,看到小票上一栏写着“筷子17元”,他问服务员,服务员说筷子都是袋装的一次性筷子,一双1元(据2月22日《华商报》)。 p2kh#?UC
饭店做生意追求利益最大化本是无可厚非,但,在追求利益最大化的同时,也别忘了“守法诚信”这个底线。在饭店用餐,看菜下单,明明白白消费,原本就是一个愿打,一个愿挨的买卖关系。可让人没想到的是,就餐之后,怎么又多出“筷子17元”的账单,这实在是让顾客有些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想不通。 G?IR-X
事实上,根据国家《餐饮、修理业价格行为规则》规定:“餐饮服务项目除国家另有规定外,经营者不得收取任何名目的价外服务费或以其他形式价外加价”。饭店筷子不在价目表之列,所以不得收取费用。而,中消协也曾明确表态:“餐饮企业有义务为消费者提供消毒合格的餐具,并承担相应的消毒费用,不得将此转嫁给消费者。”这就更加有力证明了,饭店收取“筷子费”是明显不合理的违规行为。 )?G;7?ZM"y
俗话说:买卖不成仁义在。但凡生意成功者,都会把守法诚信的经营理念看得比生命还要重。因为做生意除了有“人无我有,人有我新,人新我精”的特色商品之外,还必须有良好的市场影响力。一句话,那就是看你是否有较高的回头客。 $$>1rco
然,令人可惜的是,我们有些经营者,并不看中这些竞争场上的“生意经”,而是以“啃老本”的经营理念,在消费者身上赚一笔是一笔。比如:借助天时地利之优势,也就是我们常说得,哪里人丁兴旺市口好,专门喜欢宰哪些过路客。其实不然,如今消费者也像过去那样,宰了自认倒霉的那一种。在网络信息如此迅猛发展的环境下,消费者不仅维权渠道畅通无阻,而且在口口相传中,也能在有意无意中贬损饭店名声。不然,从北方的雪乡宰客,到三亚返哈尔滨机票涨到近2万等,欺诈和违规行为,也不会瞬间在网络和公众中闹得沸沸扬扬。 pl|/sX
由此,笔者在这里要提醒那些仍旧鼠目寸光的经营者,别因一时的眼前利益让自己在市场上寸步难行。 "=jn<\P
因此来说,我们做生意还要讲究守法诚信,要图一时之快,耍人人皆知的小聪明。要知道,金杯银杯不如消费者,金奖银奖不如消费者褒奖。 唯有这样,我们生意才能做得长远,立得持久。 3KMt{q~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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