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 源:中国教育报 作者:程方平 邢晖 9g> DfTx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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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现行《职业教育法》已经实施15年,并且对我国职业教育改革和发展产生了重大的影响。 JHa2"[Q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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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职业教育发展的内外环境已面临着许多新的变化。职业教育的发展面临着不少困难和问题,一些地方统筹职业教育发展的措施不力、投入不足、发展不够;职业教育城乡差距很大,不少农村职业学校条件简陋,不能满足发展的需要;部分职业学校办学机制僵硬,教学模式陈旧,校企合作办学开展不够,工学结合、顶岗实习等制度尚未得到全面推行;一些职业学校教师队伍建设相对较弱,不能满足职业教育发展的需要……因此,有必要通过修订《职业教育法》,从根本上解决职业教育发展所面临的新情况和新问题。 "q2i^6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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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一种开放的教育类型,职业教育跨越了职业与教育、企业与学校、工作与学习的界域,要规范并保障这种“跨界”教育,就必须同时遵循职业和教育规律,在为职业教育制订的法律框架内,整合经济发展、教育发展的需要。由此,职业教育的立法,必须打破在企业里办培训或者在学校里办教育的思维,形成系统集成、“跨界”的理性思维。 S@ [C 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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