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历

2025 - 1
   1234
567891011
12131415161718
19202122232425
262728293031 
«» 2025 - 1 «»

日志分类

存 档

日志文章


2009-04-21

杭州市纪委出新规:专人监控“反腐帖”

杭州市纪委出新规:专人监控“反腐帖” ,Yi/0qa  
2009年04月21日 11:06:53  来源:浙江在线 _dL'Fs O  
0 "!{/`'J  
V;9I7b6)  
网络论坛,曾被称为“口水”之地。随着网络的发展,这里,一次次成为曝光政府官员腐败、违纪行为的场所。 -!ElWrPi  
v#SQZy;  
昨天(4月20日),记者从杭州市纪委监察局了解到,为能在第一时间妥善处理“网络曝光问题”,杭州市纪委监察局建立了网络监督信息快速反应机制,派专人浏览网络,监控网友对杭州各级党员干部、公职人员有关党风廉政建设、作风效能等方面的举报信息。一旦发现,立即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调查,并即时发布信息回应。 q<^ZJ CV{  
M=|e  
这一积极的措施在全省乃至全国也是少见的。 ycjrqc=  
LpF ^OxW8t  
网络已成举报腐败有力平台 |6)QwyUO  
c$!PaWUO  
“网络论坛曝光、‘人肉搜索’,已成为举报领导作风、腐败的一个有力平台。”杭州市纪委监察局有关负责人称。 nd,nir=  
o1A+N-!n  
省外的,如去年南京市江宁区房管局局长周久耕、株洲市粮食局局长何智等违纪行为被曝光;省内的,如温州鹿城区区委书记杨湘洪出逃到法国等,都是网友先在网络上举报,随后被有关部门盯上进行查处。 D|\mzs-E^  
>Grg&5xwE  
专人监控网络反腐信息 R(d{V`XF  
1Us'd>L:  
为监控政府官员的不良行为,杭州市纪委监察局之前已设置了多种途径。如设立举报信箱、全国统一的举报热线12388等。 rE5 3$]  
Va6;L:P  
这次,为确保网络监督信息快速反应机制的运行,市纪委监察局不仅成立了专门的领导小组,日常还派专门的部门、人员,对网络上反映杭州市各级党员干部、公职人员有关党风廉政建设、作风效能等方面的曝光信息进行监控。 -@G*%$  
1b>b']  
记者了解到,迄今为止,网络论坛中曝光的违纪行为,还没有涉及到杭州市政府官员。 J3xV/$I  
Ed?CO1m"  
“主动对网络上的曝光信息进行了解、调查,可有效地处置网络监督信息,能最大限度地避免工作上的被动。”这位负责人说。 }1Gpc8^Z  
/o! 2Wo  
调查期间不删帖不屏蔽 =WR7tE:H  
gcon+,_BM  
纪委监察局工作人员一旦收集到相关信息,会报告给相应的领导,然后判断可能引起的社会影响,确定是否启动快速反应机制。 HH:*Y?Yg  
~s02i*u)  
如果需要启动,迅速成立事件监控小组、调查小组、新闻发布小组,并立即进行工作。 d[W\oRm8~  
'V/Nz#B  
当调查有一定结果时,会第一时间发布准确、权威的信息,最大程度地避免或减少公众猜测和新闻媒体的不准确报道。 {* tiRq@  
m 0F3[b3.  
调查期间,纪委监察部门会随时关注网络上的最新情况,但对相关帖子不会随意删除或屏蔽。 +y]_G  
ZQOW0$Ex  
-说法 )1ntKc  
.^=?Ln A!  
体现廉政的决心
K ?GUh  
e*xl?  
“很好,这种做法是政府重视民意的表现。”听到这一做法,浙江大学公共管理学院院长姚先国很赞同。他说,政府部门主动请群众通过各种途径监督,体现了一种宽阔的胸怀、廉政的决心。 *!x(Wq  
Yr&Ip (  
他说,目前,互联网已成为群众发表呼声、传达民意的主要途径之一。去年开始,从中央政府到地方政府,均开始重视这一快速、无界的传播途径。 Nl,qht%5L  
pOn'qjUS"  
“杭州市有关部门能主动走到群众中,就是一种重视舆论监督的姿态。”姚先国说,如果发现违纪行为,查处的态度很明确,并且及时发布。如果证实是虚假信息,既可以还当事人一个清白,也可以及时制止虚假信息在社会上传播造成的不良影响。 k!, 'l=  
p"b"*&Ysg  
“主动调查、核实,是政府部门对待群众意见应有的态度。”姚先国很肯定地说。 PIJ*C!RB  
jYWvi1L  
希望网民不要滥用网络 <nMy6\  
7Xk,+0x+  
肯定政府做法的同时,姚先国提醒网民不要滥用网络:“诸如‘狼来了’之类的虚假信息一多,可能造成政府行政成本的浪费、政府部门的效率损失,从而对网络举报失去信心。” u qoNR  
;5V"H:dsj  
另外,网民如果有确凿的证据,还是应当走正常的举报途径,“如果一定要通过网络传播,就要保证信息的真实性,帮助政府部门遏制腐败,而不是将网络作为诽谤、攻击他人的场所。” [:IC=>  
@[a[sx  
“对于这样的人,政府部门应当按法律法规,给予相应的制裁。从而保证政府重视网络,网民不利用网络造谣滋事的氛围。”姚先国说。 | I*Bx  
M jg w&f  
-相关 l}ZhCy#!I  
5 M,e   
利用网络诽谤他人最高可罚5万元
 1K~!v-*  
RT}|z9aY !  
  9u R19emr  
 《杭州市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保护管理条例》草案中提到,利用网络“鼓动公众恶意评论他人、公开发布他人隐私或者通过暗示、影射等方式对他人进行人身攻击;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杭州市公安部门可以对其警告并对单位处以最高5万元、个人最高5000元的罚款。 7<hK['WkQ  
`@497Q[?  


类别: 无分类 |  评论(1) |  浏览(6653) |  收藏
一共有 1 条评论
zy6983 2009-04-21 12:28 Says:
网络已成举报腐败有力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