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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9-19

审计署:发改委向企业收取1340万元赞助费

2006年12月至2007年3月,审计署对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资委)2006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进行了审计,并抽审了11个所属单位。审计结果显示国资委挤占项目资金5190.32万元。 I`Go}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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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12月至2007年3月,审计署对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下简称发展改革委)2006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进行了审计,并抽审了46个所属单位和企业。审计结果显示,发改委通过举办大型会议、展览会等向企业收取赞助费1340万元;所属单位违规占用和挪用国家建设资金4938万元,截留拆迁补偿资金2009.39万元。 UKCRMm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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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00年起,外交部委托外交部机关及驻外机构服务中心外交证件印制室生产签证贴纸,结算单价3.8元,比其平均生产成本1.9元高出1倍。7年来,外交部支付的签证贴纸结算总价比印制室实际生产成本高出6202.7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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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共有 24 条评论
baxjn 2007-09-19 20:39 Says:
刘浩军 2007-09-19 20:34 Says:
                       
ctxz 2007-09-19 15:58 Says: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2006年度预算执行

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结果

(二○○七年九月十六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06年7月至2007年3月,审计署对中国民用航空总局(以下简称民航总局)2006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进行了审计,并抽审了5个所属单位。


一、基本情况


民航总局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部本级和23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


审计结果表明,民航总局2006年预算收支基本符合国家有关预算和财经法规的规定,会计处理基本符合会计法、相关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规定,制定了一些内部控制制度,能够认真整改以前年度审计发现的问题,本级财务管理水平有所提高。但审计也发现一些需要加以纠正和改进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多申领财政资金528.2万元。


2006年,民航总局基本支出预算多报261人,多申领财政资金528.2万元,其中中国民航空中警察总队多申领390.8万元、民航管理干部学院多申领137.4万元。


(二)自设机构违规收费132.51万元。


1997至2006年,民航总局、民航管理干部学院自行设立中国民航安全学院、民航企业管理研究基地和中国民航飞行标准培训中心等9个机构,挂靠在民航管理干部学院。经抽查,2006年中国民航飞行标准培训中心未经批准取得培训收入132.51万元。


(三)所属首都机场集团公司存在的主要问题。


1. 挪用专项建设资金23.1亿元。


2006年,经发展改革委批准,该公司发行“06首都机场债”40亿元,专项用于首都机场扩建工程。2006年2月至3月,该公司挪用其中23.1亿元,用于归还以前年度流动资金借款和其他投资等。
ctxz 2007-09-19 15:58 Says: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2006年度

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结果

(二○○七年九月十六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06年12月至2007年2月,审计署对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以下简称环保总局)2006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进行了审计,并抽审了10个所属单位。


一、基本情况


环保总局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总局本级和34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


审计结果表明,环保总局2006年预算收支基本符合国家有关预算和财经法规的规定,会计处理基本符合会计法、相关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规定,内部控制与管理进一步加强,预算管理和财务核算水平逐步提高。但审计也发现一些需要加以纠正和改进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将以项目名义申请的6000万元科技三项费,用于投资办企业。


1998年,环保总局将以“工业点源污水流动式工厂处理技术科研与示范工程”名义申请的4000万元科技三项费,实际用于中晟环保科技开发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晟公司)的验资注册;1999年,环保总局以“治理白色污染研制开发代用品”名义申请科技三项费2000万元,其中的1850万元被中晟公司用于炒股和对外投资,其余的50万元和100万元分别通过天津市环保局和江苏省环保局拨给天津市绿岛新技术发展公司和南京绿色资源再生工程有限公司,用于这两家公司的经营支出。


(二)以某行政事业类项目名义申领资金用于电子政务建设。


2004至2006年,环保总局以某行政事业类项目名义申请资金3500万元。截至2006年底,申请得到的资金中有2060.48万元实际用于局域网、广域网和视频会议系统等电子政务建设。


(三)重复申报项目预算多获得财政资金3124万元。


在环保总局会同国土资源部共同承担的全国土壤现状调查及污染防治专项(以下简称全国土壤调查专项)预算中,环保总局承担的“全国土壤环境质量状况调查与评价”子项工作内容,与国土资源部已取得成果的多目标区域地球化学调查项目和在全国土壤调查中继续开展的工作形成重复,多申报项目预算。该项目2006年预算3124万元已由环保总局拨付至项目实施单位。


(四)扩大范围安排项目支出500万元。


2006年,环保总局扩大某配套项目的预算支出范围,将其中的500万元资金分配给6个无此配套项目的单位。


(五)未经有关部门书面批准,环保总局所属化学品登记中心延期收费589.98万元并在过渡户存放。


按规定,化学品登记中心执收的进口废物环境保护审查登记费征收截止期限为2006年3月。在有关主管部门尚未书面批复延长收费期限的情况下,2006年4月至12月,化学品登记中心继续收取该项费用共计589.98万元,并在应予取消的收费过渡账户存放。


(六)某行政事业类项目资金1.19亿元闲置。


因立项时未经充分论证、无项目实施方案和项目支出预算无测算依据,某项目在2004年立项后基本没有开展项目建设。截至审计时,该项目1.19亿元财政资金闲置。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以项目名义申领的科技三项费用于投资办企业的问题,要求进行清算和验收,项目结余资金收回上缴中央财政,并对中晟公司依法进行清理整顿;对以行政事业类项目名义申领资金用于电子政务建设的问题,要求商财政部补办相关手续,结余资金上缴中央财政,按规定报批电子政务建设项目;对重复申报项目预算多获得财政资金的问题,要求尽快调整有关项目安排及预算,对已下拨的预算资金调整工作内容,今后加强与国土资源部的协调,做好预算编报;对扩大支出范围安排资金的问题,要求收回资金并按规定用途重新安排;对延期收费并在过渡户存放的问题,要求商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等部门,明确此项收费的依据;对某项目资金闲置的问题,要求做好新增项目的可行性论证与审核工作,编制科学、可行的项目实施方案或计划,合理安排项目预算。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环保总局应加强项目预算管理,避免预算申报的随意性;进一步严格监督管理,加强财经法纪、预算与财务管理知识的培训,强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意识,促进部门、单位管理水平不断提高。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环保总局在审计前开展了自查,并纠正了自查发现的问题。对这次审计发现的问题,环保总局高度重视,在审计过程中,即对部分问题进行了整改。审计报告、审计决定书送达后,环保总局及时研究部署整改工作,制定了整改分工表,要求各部门积极整改,提高全员预算管理意识,加强全程监督控制。对以项目名义申领的科技三项费用于投资办企业的问题,已制定了具体的整改工作方案,对项目进行验收,并对公司进行清理整顿;对以行政事业类项目名义申领资金用于电子政务建设和某项目资金闲置的问题,向财政部报告了项目进展情况和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财政部已暂停拨付该项目2007年预算资金,环保总局正结合有关要求,积极推进项目实施;对重复申报项目预算多获得财政资金的问题,已提出调整项目工作内容、核减经费预算的方案,待报财政部批准后执行;对扩大支出范围安排资金的问题,已按规定用途将项目资金余额重新安排了工作内容,待报财政部批准后执行;对延期收费的问题,已解决了过渡户收费资金缴库的问题,正在抓紧与有关部门协调收费审批事宜。


此外,对审计发现的少数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审计署另行出具了审计建议函,环保总局已进行了整改。
ctxz 2007-09-19 15:57 Says: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2006年度预算

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结果

(二○○七年九月十五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06年12月至2007年4月,审计署对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以下简称国家工商总局)2006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进行了审计,并抽审了9个所属单位。


一、基本情况


国家工商总局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局本级和11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


审计结果表明,国家工商总局2006年预算收支基本符合国家有关预算和财经法规的规定,会计处理基本符合会计法、相关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规定,内部控制制度比较健全,能够认真整改以前年度审计发现的问题。但审计也发现一些需要纠正和改进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在收费标准未经批准的情况下,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收取“特殊标志登记”费28.5万元。


国家工商总局1996年曾向原国家计划委员会和财政部报送了《关于申报特殊标志登记管理收费项目、标准及使用管理原则的函》(工商标函字〔1996〕第125号),但未得到批准。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在受理“特殊标志登记”业务时,自行参照普通商标收费标准,按每件1000元收费。2006年,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共受理“特殊标志登记”285件,共计收费28.5万元。


(二)离退休办公室补助资金累计结余263.71万元长期挂账。


截至2006年底,国家工商总局离退休办公室收到的国家工商总局拨入的补助资金历年累计结余263.71万元,其中2006年收到补助资金108.44万元。该项资金全部在“暂存款”科目挂账。


(三)所属机关服务局从《商标公告》编制发行费中,扩大支出范围提取管理费累计841.37万元。


从1999年起,国家工商总局将部分《商标公告》编制发行经费,转入国家工商总局机关服务局的“代管经费”科目核算,机关服务局每年从中提取比例不等的管理费。截至2006年底,累计提取管理费841.37万元,其中2006年提取183万元。


(四)所属经济信息中心2800万元项目支出预算未执行。


2006年,财政部批复国家工商总局经济信息中心“商标注册与管理自动化系统”项目支出预算280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800万元,当年全部到位;动用国家工商总局基本支出上年结余2000万元,当年到位1637.69万元。该项目当年未执行,项目资金中的2437.69万元在国家工商总局经济信息中心账户反映,其余362.31万元在国家工商总局本级账户反映。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收费标准未经批准收取“特殊标志登记”费的问题,要求按规定将其报有关部门审批;对补助离退休办公室资金结余长期挂账的问题,要求将该项资金纳入下年预算;对从《商标公告》编制发行费中扩大支出范围提取管理费的问题,要求停止提取管理费,并将已提取的管理费余额纳入下年《商标公告》编制发行预算;对国家工商总局经济信息中心项目支出预算未执行的问题,要求加大预算执行力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国家工商总局应严格预算管理,进一步加强对所属单位预算执行的监督,提高预算和财务管理水平。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国家工商总局在审计前开展了自查,并纠正了自查发现的问题。对这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国家工商总局高度重视,督促相关单位认真整改。对“特殊标志登记”的收费标准问题,表示将严格执行《关于商标业务收费标准的通知》的规定;对从《商标公告》编制发行费中提取管理费的问题,国家工商总局机关服务局已将提取的管理费余额纳入下年《商标公告》发行费预算中,并将进一步规范资金使用管理;对资金结余长期挂账和项目支出预算未执行的问题,正在认真纠正。


此外,对审计发现的少数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审计署另行出具了审计建议函,国家工商总局已进行了整改
ctxz 2007-09-19 15:57 Says:
国家税务总局2006年度预算执行和

其他财政收支审计结果

(二○○七年九月十五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06年12月至2007年2月,审计署对国家税务总局(以下简称税务总局)2006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进行了审计,并抽审了6个所属单位。


一、基本情况


税务总局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局本级和45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


审计结果表明,税务总局2006年预算收支基本符合国家有关预算和财经法规的规定,会计处理基本符合会计法、相关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规定,建立了比较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能够认真整改以前年度审计发现的问题。但审计也发现一些需要加以纠正和改进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未及时清理往来款8254.36万元。


截至2006年底,税务总局机关未及时清理“暂付款”1551.87万元(其中1283.87万元账龄在3年以上),未及时清理“暂存款”681.58万元(其中194.92万元账龄在3年以上);税务总局未及时清理“暂付款”6020.91万元(其中2186.98万元账龄在6年以上)。


(二)扩大开支范围支出489.89万元。


2006年,税务总局在公用经费中列支总局人员“精神文明奖励”和机关职工及家属疗养费用等360.9万元,《税务总局公报》编、审、译等费用100.9万元,《马斌说税》专题片策划、审稿费等费用28.09万元。


(三)1773.39万元固定资产账实不符。


截至2006年底,税务总局报废电子类设备1323.94万元,未作账务处理;用“电子政务关键技术研究与开发”课题研究费购置的仪器设备价值403万元,未记入固定资产账;所属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未将1999和2001年购买和接受抵债取得的价值46. 45万元的两辆汽车记入固定资产账。


(四)所属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超预算支出85万元。


2006年,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未向税务总局报批追加预算,超预算支出85万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出具了审计报告。对未及时清理往来款的问题,要求及时进行清理;对扩大开支范围支出的问题,要求今后严格在规定范围内开支经费;对固定资产账实不符的问题,要求做相应账务处理;对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超预算支出的问题,要求今后严格按预算执行。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税务总局应进一步提高部门预算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规范所属单位的财务会计基础工作,加强资金支出管理和固定资产管理,强化财务部门的监督管理责任。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税务总局在审计前开展了自查,并制定了改进措施。对这次审计发现的问题,税务总局逐条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对未及时清理往来款的问题,已清理3756.7万元,其他款项正在积极清理中;对扩大开支范围支出的问题,表示从“2007年起不再列支相关费用”;对固定资产账实不符的问题,已采取措施解决,包括对购入固定资产未记账的已按要求调整了有关账目,对涉及资产报废的,已结合资产清查工作,全面核实了固定资产,并已将资产清查结果上报财政部,待批复后调整有关账目;对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超预算支出的问题,决定从2007年起,将该单位财务管理的有关事项并入税务总局严格进行管理。
ctxz 2007-09-19 15:56 Says:
海关总署2006年度预算执行和

其他财政收支审计结果

(二○○七年九月十五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06年12月至2007年2月,审计署对海关总署2006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进行了审计,并抽审了5个所属单位。同时,还审计了18个直属海关2005年1月至2006年12月的预算执行情况。


一、基本情况


海关总署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总署本级和49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


审计结果表明,海关总署2006年预算收支基本符合国家有关预算和财经法规的规定,会计处理基本符合会计法、相关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规定,积极推进部门预算改革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财务管理和内控制度比较健全,能够认真整改以前年度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决定执行率达100%。但审计也发现一些需要加以纠正和改进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挤占挪用预算资金6500万元。


2006年,海关总署本级在行政管理费基本支出中挤列应由行政管理费项目经费列支的机关办公楼维修改造款6500万元,用于海关总署东配楼二期维修改造工程、综合楼设备及辅助工程和绿化及配套工程等维修改造支出。


海关总署在建造综合楼过程中,还存在改变使用功能、提高建设标准、扩大接待用房面积的问题,


(二)未收回鑫海大厦管理公司代其收取的场租收入965.12万元。


海关总署委托鑫海大厦管理公司(由海关总署机关服务局控股)对海关总署综合楼进行管理。截至审计时,海关总署未收回该公司2005年、2006年代其收取的场租收入共965.12万元(其中2005年57.41万元,2006年907.71万元)。


(三)18个直属海关预算编制程序不规范、内容不完整。


2005和2006年,18个海关未按部门预算编制程序逐级编制年度预算,而是根据海关总署要求只编报“一上”预算。在收到财政部下达的控制数后,海关总署直接代编各海关“二上”预算。由于海关总署未要求各海关根据实际情况编报全口径的收支预算,致使直属海关预算编报内容不完整,部分资金未能纳入预算管理。2005和2006年,18个海关未纳入预算管理的其他收入共计1.9亿元,其中2006年8254.98万元。


(四)18个直属海关部分项目支出管理不规范,资金使用效益不高。


1.未经批准擅自变更专项资金用途或扩大资金使用范围。此类问题涉及成都等10个海关的65个项目,问题金额3280.87万元。如2004和2005年,长沙海关所属衡阳海关未经海关总署批准,将以前年度项目经费170.59万元调至基建账户,用于衡阳海关新办公楼基建支出。


2.部分项目申报内容不实。此类问题涉及杭州等3个海关的4个项目,问题金额192.8万元。如2005年,杭州海关在新大楼室外泛光照明工程已于2002年随同大楼基建项目一起完工的情况下,又以“新大楼亮灯工程”名义申报并获得项目资金50万元,用于补充自筹基建资金。


3.部分项目长期结转,结余资金过大,资金使用效益不高。截至2006年底,18个海关项目资金历年累计结余5.89亿元,为海关总署当年批复这些项目支出预算总额的108.7%,共涉及1137个项目。


审计还发现部分直属海关存在基本建设管理不规范、违反规定发放职工津补贴、所属单位利用海关职权取得经营性收入、设备物资采购程序不合规等问题。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挤占挪用预算资金的问题,要求今后规范管理,严格预算约束;对建造综合楼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要求今后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规范基本建设管理,从严控制基本建设规模;对未收回鑫海大厦管理公司代收取的场租收入的问题,要求将收入收回,纳入预算管理;对18个直属海关预算编制程序不规范、内容不完整的问题,要求完善预算编报程序,将其他收入纳入预算管理;对18个直属海关部分项目支出管理不规范、资金使用效益不高的问题,要求细化预算编制,完善专项资金项目库管理制度,加强对各直属海关资金使用的监督检查。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海关总署应进一步研究和改进海关系统预算编报管理办法,推动海关各单位的预算编制工作,细化预算编制,完善专项资金项目库管理制度,建立健全项目支出预算的追踪问效和绩效考评制度;重视和加强内部监督管理工作,加大财务管理等方面的监督检查力度,促进所属单位遵守财经法规,提高内部管理水平。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海关总署在审计前开展了自查,并纠正了自查发现的问题。对这次审计发现的问题,海关总署高度重视,逐条分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提出整改时限,要求各单位坚决整改。对挤占挪用预算资金的问题,表示今后将严格预算约束,不再在基本支出中安排项目支出;对建造综合楼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正在研究修订《海关基本建设管理办法》,表示今后将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规范基本建设行为,从严控制基本建设规模,并吸取教训,防止类似问题再发生;对未收回鑫海大厦管理公司代收取的场租收入的问题,已将收入扣除有关税费及相关支出后的余额收回,纳入预算管理;对18个直属海关预算编制程序不规范、内容不完整的问题,要求各海关单位从 2007年起各项收支按规定全额纳入预算管理,全口径编制年度收支预算;对18个直属海关部分项目支出管理不规范、资金使用效益不高的问题,正在对各海关单位的项目资金进行全面清理,并将尽快启动重大项目支出绩效评估工作,表示今后将进一步严格规范项目申报和项目内容变更的审批程序,切实加强对各海关单位项目预算执行情况的监督管理。


在清理和修订各项财务制度的同时,海关总署近期举办了司局级干部财务装备专题研讨班,对海关系统主管财务的关长进行了培训;召开了全国海关财务装备工作会议,并作出了《海关总署党组关于做好新形势下海关财务装备工作的决定》,要求海关系统贯彻执行,全面提高海关财务管理水平。


此外,对审计发现的少数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审计署另行出具了审计建议函,海关总署已进行了整改。
ctxz 2007-09-19 15:56 Says: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06年度预算执行

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结果

(二○○七年九月十五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06年12月至2007年3月,审计署对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资委)2006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进行了审计,并抽审了11个所属单位。


一、基本情况


国资委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委本级和42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


审计结果表明,国资委2006年预算收支基本符合国家有关预算和财经法规的规定,会计处理基本符合会计法、相关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规定,内部控制制度比较健全并得到有效执行,能够认真整改以前年度审计发现的问题,并积极落实审计建议,进一步明确和细化了对所属单位的分级财务监管职责,建立健全了有关管理制度。但审计也发现一些需要加以纠正和改进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挤占项目资金5190.32万元。


2004至2006年,国资委本级(含监事会)挤占项目资金共计5190.32万元,具体是:在“中央企业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经费”专项中,列支中央企业财务决算审计等费用4702.2万元;在“统计评价及清产核资工作经费”专项中,列支统计评价局有关人员出国费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培训费用等106.86万元;在“交办工作经费”专项中,列支审计费、印刷费和物业费等381.26万元。


(二)未及时批复部门预算。


财政部于2006年4月1日批复了国资委2006年部门预算,但国资委直到2006年8月3日才将部门预算向所属单位批复。


(三)在未办理预算划转手续的情况下,在本级预算中安排并实际补助地方国资委支出343.49万元。


2005至2006年,国资委在“统计评价及清产核资工作经费”专项中,安排全国困难地区数据录入点微机运转及维护预算共计800万元,实际支出343.49万元,未办理预算划转手续。


(四)未按规定进行公开招标。


2006年,国资委在组织执行“中央企业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经费”专项时,未按规定进行公开招标,而是根据相关企业推荐的会计师事务所名单,委托有关会计师事务所对5家中央企业开展审计。这5个项目应支付审计费用合计1405万元,每个项目应支付的审计费用均超过120万元(按规定,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的项目,单项或批量采购金额一次性达到120万元以上的,必须采用公开招标采购方式)。截至2006年底,国资委已支付762.5万元。


(五)项目结余资金3039.61万元在未支用的情况下连续两年结转,未在预算内安排使用。


原中央企业工作委员会2003年撤销,其账户由国资委机关财务接管。该委“组建开办费”专项等10个行政事业类项目的2004年底结余资金3039.61万元,在未支用的情况下,连续结转至2006年底,未在预算内安排使用。


(六)未按规定及时足额上缴罚没收入。


1999至2004年,国资委纪委及原国家经贸委纪检组共收缴罚没收入人民币1047.95万元、美元1.19万元和港币2000元。截至2006年底,国资委仍未将上述罚没收入上缴财政。


(七)所属商业科技质量中心虚报基本建设项目投资140万元及转移挪用国家建设资金150.66万元。


所属商业科技质量中心在不具备食品安全检测资质和相关专业人员的情况下,编制内容虚假的可行性研究报告,通过中国商业联合会、国资委向发展改革委申报2004至2005年“安全食品营销验货检测服务信息网”基本建设项目并得到批准。项目总投资140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120万元。截至2006年底,该项目已收到财政资金120万元,支出103.81万元,其中有90.66万元被挪作它用。此外,2005至2006年,商业科技质量中心还以签订虚假合同的方式,将“商业职业技能鉴定网络系统”项目建设资金60万元转移至北京嘉达世纪数码科技有限公司和北京育创捷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八)所属中国纺织工业协会违规拨付行政事业类项目资金 80万元。


2006年12月,国资委向中国纺织工业协会追加“政府委托行业协会工作经费”预算80万元。由于预算下达较晚,该专项经费当年未能支出。为避免该专项的财政授权支付余额在年终被注销,中国纺织工业协会将其全部拨付给所属单位,其中:将应由本级使用的日常委托经费20万元和尚未落实项目承担单位的产业政策研究课题经费30万元拨付给中国纺织经济研究中心;在未签订有关信息报送合同或协议的情况下,将信息报送经费30万元拨付给中国纺织信息中心。


(九)所属有色金属人才中心等违反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规定。


2004至2006年,所属有色金属工业人才中心和商业科技质量中心在未取得收费许可证的情况下,分别收取保存人事关系和档案费110.57万元、计量认证费5.7万元。


2004至2006年,所属有色金属工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未经批准,将收取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费891.81万元转为经营服务性收费,并在缴纳营业税等税金后使用。


2006年,所属物资干部培训中心收取学费200.17万元,未上缴财政。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挤占项目资金、未及时批复部门预算、未对补助地方国资委的支出办理预算划转手续、未按规定进行公开招标、项目结余资金在未支用的情况下连续两年结转等问题,要求今后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不再发生类似问题;对未按规定及时足额上缴罚没收入的问题,要求上缴财政;对虚报基本建设项目及挪用国家建设资金的问题,要求追回挪用款,将虚报所得的资金上缴财政,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对违规拨付行政事业类项目资金的问题,要求归还原资金渠道,调整有关会计账目;对违规收费的问题,要求停止收费,补办收费许可证,已取得的收费除按规定退还交费单位和个人外,其余全部没收上缴财政;对未经批准将行政事业性收费转为经营服务性收费的问题,要求向财政部报告,补缴有关收费款项;对学费收入未上缴财政的问题,要求上缴财政。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国资委应加强对部门基本建设项目的立项审批工作,对项目实施及建设资金的使用严格进行监管;加强对所属单位行政事业性收费的管理,制定本部门具体的管理办法。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国资委在审计前开展了自查,并纠正了自查发现的问题。对这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国资委高度重视,要求各相关单位切实制定整改措施,限期完成整改工作。目前,国资委已将罚没收入全部上缴财政;商业科技质量中心正在采取措施追回被挪用的建设资金,并对有关责任人作出了行政处分,该中心违规收取的部分计量认证费已按要求退还有关单位,无法退还的将全部上缴财政;中国纺织工业协会已全部追回违规拨付给所属单位的项目资金,并调整了有关会计账目;对有色金属工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未经批准将行政事业性收费转为经营服务性收费的问题,国资委已函告财政部,将按财政部要求进行补缴。其他问题正在整改过程中。


此外,对审计发现的少数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审计署另行出具了审计建议函,国资委已进行了整改。
ctxz 2007-09-19 15:55 Says:
中国人民银行2006年度

财务收支审计结果

(二○○七年九月十五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06年10月至2007年1月,审计署对中国人民银行(以下简称人民银行)2006年度财务收支进行了审计,并抽审了15个直属企事业单位和14个分支机构。


一、基本情况


人民银行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总行本级和上海总部、9个分行(其中上海分行与上海总部合署办公)、2个营业管理部、20个省会城市中心支行和5个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的预算组成。人民银行实行独立的预算管理制度:全部财务收支经财政部批准后,按收支净额纳入中央财政预算。


审计结果表明,人民银行2006年预算收支基本符合国家有关预算和财经法规的规定,会计处理基本符合会计法、相关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规定,预算和财务管理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但审计也发现一些需要加以纠正和改进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人民银行南京分行工资性支出挤占其他费用支出2128.45万元。


2006年,人民银行南京分行及其所属3家分支机构在邮电费、差旅费等科目中,列支发放在职人员补贴奖金等1735.77万元;分行本级在办公费用中,发放岗位责任奖等392.68万元。


(二)人民银行西安分行挪用办公楼建设资金8598.42万元。


截至2006年底,人民银行西安分行结存人民银行总行拨付的办公楼建设资金1.2亿元,其中7804万元被该分行挪用于建设职工住宅楼,794.42万元被用于向职工发放住宅楼装修补贴。


(三)华融大厦将1.44亿元资金账外存放支用。


1997年以来,人民银行总行机关服务中心所属华融大厦将收取的管理费、租金等收入1.44亿元账外存放,其中4258.98万元用于支付物业费、3049.75万元用于发放人员补贴。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工资性支出挤占其他费用支出和预算外违规发放人员津贴的问题,要求商有关部门妥善解决有关工资性支出挤占其他费用问题的合法列支渠道,并彻底纠正预算外违规发放津贴、奖金的做法;对人民银行西安分行违规挪用办公楼建设资金的问题,要求全面清理核实;对华融大厦账外资金的问题,要求调整会计账目,追回私存私放资金。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人民银行应加强工资支出和固定资产购建核算管理;认真清理纠正违规津贴补贴项目,进一步规范收入分配秩序;不断加强对所属企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健全监督考核机制,完善内部管理规章制度。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人民银行在审计前开展了自查,并纠正了自查发现的问题。对这次审计发现的问题,人民银行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整改:一是认真清理纠正工资管理中的违规问题,及时与财政部等单位沟通协调,严格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及政策清理和规范违规发放津补贴项目;二是修改相关会计制度,增设专门的会计科目,准确核算和反映项目资金节余情况,完善固定资产购建支出核算制度;三是研究强化直属企事业单位财务管理,设立专门管理机构,建立健全日常监督机制;四是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银行会计财务工作的意见》等办法,推行财务综合管理系统,实现预算执行的动态监控管理,规范各级分支机构的财务会计行为。
ctxz 2007-09-19 15:54 Says:
卫生部2006年度预算执行和

其他财政收支审计结果

(二○○七年九月十五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06年12月至2007年3月,审计署对卫生部2006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进行了审计,并抽审了8个所属单位。


一、基本情况


卫生部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部本级和57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


审计结果表明,卫生部2006年预算收支基本符合国家有关预算和财经法规的规定,会计处理基本符合会计法、相关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规定,能够认真整改以前年度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决定执行率达100%,预算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但审计也发现一些需要加以纠正和改进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部分司局1802.77万元经费未纳入本级统一核算。


2000至2006年,科技教育司等司局委托卫生部所属单位管理的各种捐赠经费、课题经费等1802.77万元,未纳入部本级统一核算。截至2006年底,尚有结余198.24万元。


(二)证件印刷支出2951.89万元未执行政府采购规定。


2006年,卫生部使用财政专项经费支付的证件印刷支出中,有2951.89万元未执行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进行招标采购。


(三)部分所属单位未经批准收取费用3754.15万元。


2000至2006年,所属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医院管理研究所等单位未经发展改革委和财政部批准,收取证书工本费等3754.15万元。


(四)所属单位部分已完工基本建设项目未按期办理竣工决算,涉及投资4.66亿元。


截至2006年底,所属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病房楼等工程已竣工并交付使用,实际完成投资额4.66亿元,未按有关规定办理竣工决算。


(五)教育培训项目财务管理较乱,部分所属单位将项目以合作名义交由其他单位承办,并收取管理费等。


抽查卫生部所属或所管理的7个单位的72个教育培训项目,有6个单位的43个培训项目(占调查项目总数的59.7%)收支未纳入单位的会计核算。医院管理研究所等单位将教育培训项目交由其他单位承办,2006年共收取管理费、合作费等83.84万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部分司局有些经费未纳入本级核算的问题,要求收回结余资金;对证件印刷支出未纳入政府采购的问题,要求今后予以纠正;对未经批准收费的问题,要求按规定办理收费项目报批手续;对已完工基建项目未办理竣工决算的问题,要求补办竣工决算;对教育培训项目管理混乱的问题,要求将项目纳入所在单位财务核算,并禁止通过教育培训项目盈利。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卫生部应完善教育培训管理机制,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加强项目的监督管理;加大对所属单位收费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杜绝收费中的违规行为;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将各类经费统一纳入单位财务核算。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卫生部在审计前开展了自查,并纠正了自查发现的问题。对这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卫生部高度重视。在审计中,卫生部多次听取审计情况通报,要求有关单位针对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提出整改措施,逐条落实。目前,正在按审计决定将委托所属单位管理的课题经费结余统一纳入卫生部本级管理;已经纠正多年遗留的证件印刷支出未执行政府采购的问题;已要求有关单位采取措施加强收费管理,坚决杜绝乱收费,并正在与收费主管部门研究进一步规范收费行为;已督促相关单位按照规定时间及时办理竣工决算。同时,还制订了加强预算管理、加强财政拨款结余资金管理、加强医疗机构会计内部控制等6项规章制度,加大了对所属单位的监督检查力度。


此外,对审计发现的少数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审计署另行出具了审计建议函,卫生部已进行了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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